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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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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105學年度理學院
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申請

人才培育

國際化

最新


國際共同培育研究機構:日本理化學研究所(RIKEN)


 

1.目標:國際共同人才培育方案目標即在於協助我國大學與國外學研機構合作以雙方甄選學生、雙方教師共同指導學生、雙方共同訂定學生畢業條件為核心架構發展系統性的人才培育模式,藉此提昇我國專業領域人才培育達到國際水準,同時提供我國高階人才進入國際學研網絡的渠道。

 

2.教育部補助:
(1) 
教育部補助學生海外研修:補助每人每年至多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累積補助額度以新臺幣三百萬元為上限。
(2) 
學校需提撥教育部核定補助經費之二分之一。
甲、教育部要求在台博士班期間,每個月補助學生至少三萬六千元;交大教務處補助學生每個月二萬六千元(至多到博五);指導老師需再補助學生每個月一萬元。
乙、教學研究所需材料。

 

3.合作對象:日本理化學研究所(RIKEN)

 

4.學生資格:
(1) 
理學院全職博士生,但需通過博士班資格考者,才可出國。
(2) 
依教育部規定: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非以僑生、大陸地區學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身分之管道入學者),且未兼具其他國籍之學生。

 

5.補助及培育模式:

(1)博一、博二在交大:3.6萬元/月,博三、博四出國期間由教育部補助150萬元,博五返交大3.6萬元/月。

(2)博一在交大:3.6萬元/月,博二、博三出國期間由教育部補助150萬元,博四、博五返交大3.6萬元/月。

 

6.申請程序:

(1) 需由老師提出申請推薦學生參加此計畫,申請老師與RIKEN教授已有聯繫並同意共同指導,且申請學生必須具有效學籍。
(2)
於學期結束前完成申請(1/7),甄選通過的名單可於下學期開始支領獎助學金。

 

7.甄選機制:
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須備妥以下資料送「理學院主管會議」進行資料審查與面試(全程以英文進行),通過此階段審查者始得參與此培育計畫。

 

8.申請所需資料:
(1)
申請表
(2)
英文歷年成績單(如大學部、研究所各階段成績)
(3)
在學證明
(4)
本校指導教授推薦信
(5)
英文研修計畫書(含參與計畫動機、過去研究成果、研究主題、預期成果)
(6)
英文個人履歷
(7)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 語言能力成績、國外研修單位指導教授意願書)

 

9.出國說明
(1)
出國研修前須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及雙方指導教授同意書始能獲補助出國。
(2)
由雙方師資共同指導之博士生,學位修業期間需在日本理化研究所(RIKEN)進行至少2年之相關合作研究。出國研修期間,須每季繳交學習成果報告及與主修學系和留學機構兩單位之指導教師的討論紀錄,並建立學習歷程檔案。

 

10.注意事項:
(1)
提出申請時就必須附上對方學校(共同指導老師)或機構(主管)的同意函或邀請函。
(2)
若有任何與申請表不同之情形或同學最後未取得交大學位,應由參與計畫學生返還教育部已補助學生海外研修之補助經費之二分之一;有特殊原因致學生未能完成學位時,得由學校專案報教育部,經審查確有不可歸責於學校或學生之情事時,始可免予返還。
(3)
所有補助對象及細節均需符合教育部規定。
(4)
由「理學院主管會議」審核申請件及監督學生研修情況。

 

11.理學院保有最終版本的修改權利。

 

 

相關附件下載:

105學年度理學院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申請表(空白)1050701

105學年度理學院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申請表(空白1050701_ODF檔

英文履歷格式

英文履歷格式_O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