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交換
台聯大
說明會
一、參加對象:台聯大學生(交換期間須具備台聯大四校之一學籍),年級限制請參考附件簡章
二、交換學期:106學年(各類交換時間請參考附件簡章)
三、校內收件日期:106年2月17日止(繳交至本校國際處)
四、說明會資訊:交大場次-11/30(三) 12:30 【光復校區工程三館】EC122教室 | 活動報名網址:https://goo.gl/ivi2LS
五、申請條件:請參考附件簡章第1頁
六、補助辦法:依照各校獎助學生出國辦法,台聯大不另提供補助
七、應備文件:
1.申請表(如附件)
2.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黏貼於申請表中)
3.護照影本,照片頁(黏貼於申請表中)
4.出國研修計畫書(如附件)
5.履歷表CV(無特定格式)
6.教授英文推薦函乙封
7.英文版成績單(含排名)
8.外語檢定成績證明(申請香港中大理學院及香港科大理學院之暑期實習者不需具備)
9.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若申請香港中文大學,須先行上網填寫申請(請參考附件簡章說明)
八、注意事項:
1.僅瑞士伯恩大學接受碩士班學生申請,其餘學校皆僅接受大學部學生申請。
2.每種交換種類限填一份報名表,可以填列2個志願。
3.申請者須通過校內初審及台聯大系統審查,且交換校保有最終錄取決定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