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資格
理學院
院長
一、本學院公開徵求理學院院長,聘期自民國110年8月1日起,任期3年。
二、院長候選人資格:
(一) 具教育部認可或審定之國內外大學教授資格者。
(二) 在學術上有卓越表現並富行政經驗及領導能力者。
(三) 未曾擔任本院院長二任(含)者。
三、院長候選人推薦方式
(一) 院內專任教師得透過系所推薦或由院內專任教師十人以上共同連署推薦(外系(所)連署人至少須達五人)。
(二) 院外或校外教師可透過自薦方式參與遴選。
四、應備資料
(一) 候選人推薦資料表,內容包括被推薦者個人詳細履歷、著作目錄及五年內著作。
(二) 院務發展理念及其他相關資料(如:推薦信函)。
五、收件截止日期
凡有意推薦或申請者,請填妥資料併同電子檔於110年5月21日(五)前寄送電子郵件信箱 joanliu@nycu.edu.tw 或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寄達:3001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收。
六、附件:院長候選人推薦資料表 (DOC) 院長候選人推薦資料表 (ODT)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收件地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科學三館SC101室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理學院
業務承辦人:劉佳菁(電話:03-572 7077,傳真:03-571 9507,電子郵件: joanliu@nycu.edu.tw)